分卷(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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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东神这样,出场费也没有到天价的地步,再经过几道分成,到他们个人手里的报酬也就是让赚得更少的小爱豆们羡慕而已,距离买房买车巨额存款的程度还有得努力。 这种情况下,一些有名气也有忠实粉丝的爱豆就会做一些副业,一般是自主设计一些衣服帽子鞋子之类的东西,然后印上自己创建的明星品牌,吸引关注后卖出去赚钱。 稍微良心一点的人设计地还挺好看,买回去能有用处的东西也不算太亏,反正都是自愿的买卖,赚的钱也很可观,有的甚至超过艺人的主业。 可因为艺人们的品牌一般都需要利用自己的名声做宣传,也就难免的涉及到肖像权等人身权利的应用,间接与经纪公司的合同产生了冲突。 爱豆这个职业之所以在韩国娱乐圈处于相当底层的地位,也和他们的待遇实在太差有关,难免给人一种只要我愿意被压榨我也能做爱豆的感觉。 很长一段时间内,爱豆面对经纪公司几乎没有任何话语权,他们就是一件商品,作为听话的商品就不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肖像权完全属于公司是基本,就算允许做自己的品牌,收益也要分一部分给公司,等于连合约外非演艺事业的那部分也要压榨。 S.M之前也是这种合同,只是在李贤因出的新合同中取消了抽成的条款,变成了需要接受监管,到时候会有专门的部门和艺人们交接,等于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了艺人们做副业。 尽管限制有点多,到时候手续处理有点麻烦,但能够不和公司吵架还不被分钱的情况下做副业已经是最好的状况,这时候还要求更多完全是不识好歹,说句不好听的,有人帮你监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