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猜谁是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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萄架旁。 今晚的少年伯爵心情些许愉悦,他第一次执笔给他的所谓笔友——德里克,写了封回信。 用他那满是血污的手。 德里克,我杀了十一只青蛙。但这并不像你所说的那样令人兴奋。我只感到了无聊。 我把它们砸成了肉泥,撒在了葡萄园里从南往北数第一行第一列的那架葡萄附近。 这并不艺术。 你的卢修斯 在第二天德里克的回信中: 亲爱的卢修斯, 也许是因为你杀的不是人的缘故。 天主教条第三条写到:神父拥有审判人的权利。 可是教条里并没有规定神父可以审判小动物。也许是这个缘故吧。 不过我得承认,你的这场杀戮很具有艺术性,但确实不够完善。 还是杀人吧,杀人肯定更畅快! 我认为,卢修斯你具有成为神父的潜质,所以还是杀人试试看吧,就当做误杀了十一只青蛙的忏悔吧——你可以再杀一个十一岁的孩子。 你的德里克 第三天,少年伯爵再次来到图书馆——德里克留给他信件的地方。 看着桌子上的被红蜡封好的信封,少年伯爵并没有急着打开。 他从一旁的柜子里取出来十一根蜡烛,在桌子上面围成一个圈,把信封围住,然后一根一根点燃。 少年伯爵知道,德里克一定会给自己提供有意思的信息,所以他选择先坐在桌子旁,静静地享受烛火吞噬蜡烛的过程。在脑海中静谧地模拟了一场完美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