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c日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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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多久,他和省队领导的儿子打架,把那个小孩打进医院了。省队开除他以後,他就一个人来了月城,在月城玩摇滚,组乐队,不再参与任何S击b赛,也不再关注S击类的活动。听到我的话,余晨还以为我是撒旦花园的粉丝,便笑着说,怪不得这麽偏心呢,看来nV孩儿都喜欢撒旦花园。我瞥了瞥林肯,看到他咬着嘴唇对我挤眼睛,就没说什麽。我没说他叫林新喜,也没说我们已经认识十多年了。 那天晚上,余晨果然输了。到了十二点,夜市关门了,余晨不知道从哪里搬来一套音响设备,抓着麦克风,跑到一个光秃秃的坡上,踩着破旧的长椅,披着月光,唱了九寸钉的《Closer》。林肯说余晨的嗓子是他听过的嗓子里最好的一个,我问他那为什麽不让余晨加入撒旦花园做主唱,林肯摇摇头,说那样只会浪费他。 那一瞬间,我觉得他很Ai余晨,就像父母Ai自己的孩子那样Ai。我觉得他们应该在同一张床上睡过觉,却没真的上过床。 他们是那种天赋异禀的人。他们和斯普林斯汀一样,一生下来就学会了如何在这个世界上奔跑。我很羡慕。我羡慕他们永远清楚终点在哪里,也羡慕他们永远有跑下去的T力。人生好长,真的好长,我大概只跑了一半,或者不到一半的路就决定放弃了。关於这一点,薇薇安从认识我的第一天就提到了。她说我很疯狂,每次在台下看我唱歌的时候,她都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她觉得我随时都会为了摇滚放弃一切,甚至放弃生命。我说这句话其实是个悖论,一个真正喜欢摇滚的人怎麽可能放弃生命?一旦你决定一Si了之,哪里还有机会再玩摇滚?去天堂玩给上帝看吗?上帝能听懂吗?万一上帝鄙视摇滚呢? 薇薇安听了就笑,笑了很长时间才反驳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