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老婆的BC坏
书迷正在阅读:夫君是敌国妖宠 , 精分BOSS不是人 , 甜宠总裁乖妻 , 如果最亮的那颗星,是你 , 舔批文学(第二人称,骨科) , 无声的守候 , 都市种子王 , 末世重生:摆烂咸鱼竟是钓系大佬 , 说故事的人 , 破产反派的作精老婆 , 札诺巴尔的战士 1 , 【恋与深空/祁煜GB】修普诺斯的苏醒
生命的前十几年,他是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他拥有着傲人的成绩和贫苦的家庭。十岁那年他妈跟个卖海鲜的男人走了,留下他和他爸相依为命。他爸在他上初二那年欠债不还被一帮放高利贷的打坏了脑袋。 至此之后他的求学之旅不仅要自己准备学费和开销,还要照顾卧病的父亲。他捡过矿泉水瓶子,也去午夜的酒吧厕所蹲在地上擦别人的呕吐物。被凌晨三点半喝醉的女人扇过巴掌,也被捡垃圾的老太太戳着脊梁骨骂过。 那时候他每天都在活着太累了不如死了算了和我学习还不错,以后一定能考上好大学过上好日子之间徘徊。 暗无天日的时光里他曾拼命和这个世界殊死搏斗着。 这一切的平衡在遇到袁非霭的那一年被打破。 回想起袁非霭,他心底一直藏着一个不能说的秘密,这些年谁也不知道,连他自己都快忘了。 最开始,他是喜欢袁非霭的。 袁非霭很漂亮聪明,成绩也不错,上课的时候很会哄老师开心,家庭条件优越,爸妈挥一挥手就能给学校带来百万增益。他在学校里如鱼得水,没人敢惹他。 陈徊初见袁非霭的时候便被他那双浅棕色的眼睛吸引住了,像是小时候玩过的弹珠,在阳光下反射出明媚的光。 他精致的脸上永远是骄傲的笑容,他从不吝啬地跟人将他去过的城市,他说高中毕业之后他将会到国外读书,骑车驶过伦敦塔桥,看泰晤士河上流动的浮萍或者在时代广场的音乐厅里看川流不息的车和往来的人群。 陈徊记得,那年午休,袁非霭拿着吉他带着耳机,在学校的长廊上弹《反方向的钟》,微风扫过他的刘海,校服里白色的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