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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一个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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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他这样叫,都像是在进行一场郑重的确认,「你是我三十几年来……第一个喜欢的人。」

    他说得那麽平淡,没有丝毫浪漫的修饰,甚至带着点不知所措的笨拙。不是「Ai」,是「喜欢」。一个更简单、更初始、却也因此更不容置疑的词。

    「我以前……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麽感觉。」他继续说,声音依旧平稳,耳根却微微泛红,「我阿祖走後,我就只是一个人活着。上班,下班,吃饱,睡醒。没想过要跟谁一起,也没觉得需要。直到……你开始打电话来问我那些写很丑的字。」

    他嘴角似乎极轻微地牵动了一下,像是想起什麽,又很快平复。

    「你跟我抱怨月底帐多,说天气,说店里便当很咸……那些话,没人跟我说过。我……我记得住。」他顿了顿,「後来,你出事,你哭,你没地方去……我这里虽然小,但我那时候就想,至少……能让你进来躲个雨。」

    他说的都是小事。琐碎、平凡、与惊天动地的Ai情故事毫不相g。可就是这些小事,堆叠成他「办不到」的理由。

    「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看她痛,自己会更痛。看她有地方躲了,心里才能喘口气。」他总结得简单直接,像在描述一种物理现象,「所以,不管别人怎麽说,不管有多难,我好像……就是没办法转身走开。你问我为什麽,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办不到。」

    他说完了。没有更多的表白,没有对未来的承诺。只是坦白了一个对他而言,或许也困惑了很久的「事实」。

    我握着那杯已经不冰的优酪r,怔怔地看着他。喉咙像被什麽温热的东西堵住,视线迅速模糊。

    三十几年来,第一个喜欢的人。

    不是因为责任,不是因为同情,甚至不是因为「应该」。仅仅是因为,在那些连我自己都厌弃自己的时刻,在他孤寂规律的生命里,我无意间闯了进去,留下了一些声音,一些痕迹。而他就那样,用他全部笨拙的诚实与坚守,接住了那些痕迹,并将之定义为「喜欢」。

    这份喜欢,不建立在我过往的「优秀」或「乖巧」上,不因我後来的「麻烦」与「错误」而消散。它见证了我最不堪的模样,却依然存在。

    泪水无声滑落。这一次,不是悲伤,不是委屈,而是一种被全然「看见」并「接纳」後,巨大的震动与酸软。

    我低下头,任由眼泪滴在塑胶杯盖上,发出细微的嗒嗒声。

    他没有过来安慰,没有递纸巾。他只是静静坐在那里,等待着。像以往每一次我崩溃时那样,给予我消化情绪的时间与空间。

    许久,我x1了x1鼻子,用袖子胡乱抹了把脸,抬起头,看向他。眼睛应该很红,很肿,很难看。但我努力想对他笑一下,尽管可能b哭还难看。

    「优酪r……好像过期了。」我哑着声音,说了一句毫不相g的蠢话。

    潘宏愣了一下,随即,那张总是紧绷或疲惫的脸上,极缓慢地、极轻微地,绽开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带着点腼腆与如释重负的笑容。很浅,却像破开云层的第一缕yAn光,照亮了他整张脸。

    「是吗?」他顺着我的话,语气也松了些,「那……下次买的时候,我看清楚日期。」

    「嗯。」我点点头,握紧了杯子。

    我们没有再说什麽。他起身,去厨房烧水,准备吃药我们两个都有药要吃。我继续小口啜饮那杯可能并未过期、只是被我眼泪染咸的优酪r。

    窗外的夜sE更浓了。小屋里,灯光昏h。冰箱依旧嗡嗡作响。

    一切似乎没有改变。我们依旧贫穷,背负债务,身T仍在复原,与过去的裂痕难以弥合。

    但有些东西,确确实实不一样了。

    那层隔在我们之间、名为「收留」与「报恩」的模糊屏障,被他那句笨拙的「第一个喜欢的人」,轻轻地、却又无b坚定地T0Ng破了。

    从此,我们不再仅仅是同病相怜的难友,或单方面的施与受。

    我们是潘宏,和张家榛。

    他是她三十几年来,第一个喜欢的人。

    而她,是他漆黑生命里,第一道笨拙闯入、却让他再也无法转身离开的光。

    未来依然充满未知与艰难。但至少在今夜,在这间二十坪的、破旧的小屋里,两颗漂泊太久的孤星,终於确认了彼此轨迹交会的事实,并决定,试着并行一段,看看前方的夜空,是否会因此,生出些许不一样的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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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一个喜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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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他这样叫,都像是在进行一场郑重的确认,「你是我三十几年来……第一个喜欢的人。」

    他说得那麽平淡,没有丝毫浪漫的修饰,甚至带着点不知所措的笨拙。不是「Ai」,是「喜欢」。一个更简单、更初始、却也因此更不容置疑的词。

    「我以前……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麽感觉。」他继续说,声音依旧平稳,耳根却微微泛红,「我阿祖走後,我就只是一个人活着。上班,下班,吃饱,睡醒。没想过要跟谁一起,也没觉得需要。直到……你开始打电话来问我那些写很丑的字。」

    他嘴角似乎极轻微地牵动了一下,像是想起什麽,又很快平复。

    「你跟我抱怨月底帐多,说天气,说店里便当很咸……那些话,没人跟我说过。我……我记得住。」他顿了顿,「後来,你出事,你哭,你没地方去……我这里虽然小,但我那时候就想,至少……能让你进来躲个雨。」

    他说的都是小事。琐碎、平凡、与惊天动地的Ai情故事毫不相g。可就是这些小事,堆叠成他「办不到」的理由。

    「喜欢一个人,大概就是……看她痛,自己会更痛。看她有地方躲了,心里才能喘口气。」他总结得简单直接,像在描述一种物理现象,「所以,不管别人怎麽说,不管有多难,我好像……就是没办法转身走开。你问我为什麽,我也不知道。我就是……办不到。」

    他说完了。没有更多的表白,没有对未来的承诺。只是坦白了一个对他而言,或许也困惑了很久的「事实」。

    我握着那杯已经不冰的优酪r,怔怔地看着他。喉咙像被什麽温热的东西堵住,视线迅速模糊。

    三十几年来,第一个喜欢的人。

    不是因为责任,不是因为同情,甚至不是因为「应该」。仅仅是因为,在那些连我自己都厌弃自己的时刻,在他孤寂规律的生命里,我无意间闯了进去,留下了一些声音,一些痕迹。而他就那样,用他全部笨拙的诚实与坚守,接住了那些痕迹,并将之定义为「喜欢」。

    这份喜欢,不建立在我过往的「优秀」或「乖巧」上,不因我後来的「麻烦」与「错误」而消散。它见证了我最不堪的模样,却依然存在。

    泪水无声滑落。这一次,不是悲伤,不是委屈,而是一种被全然「看见」并「接纳」後,巨大的震动与酸软。

    我低下头,任由眼泪滴在塑胶杯盖上,发出细微的嗒嗒声。

    他没有过来安慰,没有递纸巾。他只是静静坐在那里,等待着。像以往每一次我崩溃时那样,给予我消化情绪的时间与空间。

    许久,我x1了x1鼻子,用袖子胡乱抹了把脸,抬起头,看向他。眼睛应该很红,很肿,很难看。但我努力想对他笑一下,尽管可能b哭还难看。

    「优酪r……好像过期了。」我哑着声音,说了一句毫不相g的蠢话。

    潘宏愣了一下,随即,那张总是紧绷或疲惫的脸上,极缓慢地、极轻微地,绽开了一个我从未见过的、带着点腼腆与如释重负的笑容。很浅,却像破开云层的第一缕yAn光,照亮了他整张脸。

    「是吗?」他顺着我的话,语气也松了些,「那……下次买的时候,我看清楚日期。」

    「嗯。」我点点头,握紧了杯子。

    我们没有再说什麽。他起身,去厨房烧水,准备吃药我们两个都有药要吃。我继续小口啜饮那杯可能并未过期、只是被我眼泪染咸的优酪r。

    窗外的夜sE更浓了。小屋里,灯光昏h。冰箱依旧嗡嗡作响。

    一切似乎没有改变。我们依旧贫穷,背负债务,身T仍在复原,与过去的裂痕难以弥合。

    但有些东西,确确实实不一样了。

    那层隔在我们之间、名为「收留」与「报恩」的模糊屏障,被他那句笨拙的「第一个喜欢的人」,轻轻地、却又无b坚定地T0Ng破了。

    从此,我们不再仅仅是同病相怜的难友,或单方面的施与受。

    我们是潘宏,和张家榛。

    他是她三十几年来,第一个喜欢的人。

    而她,是他漆黑生命里,第一道笨拙闯入、却让他再也无法转身离开的光。

    未来依然充满未知与艰难。但至少在今夜,在这间二十坪的、破旧的小屋里,两颗漂泊太久的孤星,终於确认了彼此轨迹交会的事实,并决定,试着并行一段,看看前方的夜空,是否会因此,生出些许不一样的微光。